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是指定額中取定的
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為基期價格,不同時期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為報告期價格測算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的變動情況。
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是確定工程造價和對工程造價進行調整的標準和依據。
在投標報價或編制施工圖預算時,應按基準日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或材料價格綜合指數,對定額中取定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進行調整;在竣工結算時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與基準日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的差,超過建筑工程材料價格風險系數時,可對材料費進行調整。
綜合單價中建筑工程材料費的調整,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建筑工程材料費視為已按基準日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或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進行了調整,并包含±5%材料價格風險;
2.基準日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與調整時發布的建筑工程材料價格綜合指數的差,超過5%建筑工程材料價格風險時,方可對綜合單價中建筑工程材料費進行調整。